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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通关单”政策确定暂缓一年
来源电子商务行业专业技能水平培训测评网发布时间2016-05-27

     跨境进口零售新税政策迎来超过行业预期的一年缓冲期。25日,财政部关税司宣布,经国务院批准,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中规定的有关监管要求给予一年的过渡期,海关总署、质检总局日前已通知实施。关税司相关负责人强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范围内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继续按照《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6〕18号)规定征税。

  财政部关税司指出,为使跨境电子商务企业逐步适应监管要求,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设置了过渡期,在2017年5月11日前(含5月11日),对天津、上海、杭州、宁波、郑州、广州、深圳、重庆、福州、平潭10个试点城市经营的网购保税商品“一线”进区时暂不验核通关单,暂不执行化妆品、婴幼儿配方奶粉、医疗器械、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的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对所有地区的直购模式也暂不执行上述商品的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

  所谓“一线”,即是中央仓库。跨境保税模式的货物到达保税区后,不再直接抵达而是先进入中央仓库,进行检验检疫等报关手续。清关完成之后才再次进入商家仓库,即到了“二线”。

  财政部关税司表示,这一过渡期监管措施将有利于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平稳过渡,有利于探索适应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发展特点的监管模式,有利于引导企业积极适应规范的监管要求,促进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分析

  直邮模式未来或成主流

  安信证劵分析师姜明表示,此次“暂缓1年”指的是跨境模式下的保税物流进口需要“报关单”的规定暂缓1年执行,而前期的消费限额、正面清单和综合税政策继续保留。另外,本次暂缓1年执行的政策仅限于前期获批的“跨境试点城市”,那意味着“跨境综合试验区”里合肥、成都、大连、青岛可能仍将按照4月8日行政执行监管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

  谈及暂缓1年政策出台的原因,姜明分析,主流跨境电商平台(譬如京东、考拉、聚美优品、小红书)前期大量商品采用保税模式,新政后电商经营将面临重大调整,需要一个缓冲期;平台受重大冲击后势必给平台、投资人经营带来影响,有悖于原先对跨境电商“健康平稳发展”的承诺。

  此外,个人行邮监管的核心问题未解决,姜明认为,不排除政府未来仍将出台相关政策来进一步规范发展,但从趋势上可以明确:保税模式的空间有限;直邮模式将是主流;国家将会进一步打击个人行邮模式下的灰色清关;部分商品、健康品、药品和化妆品仍可能面临更为严格的进口资质审查。

 

原文链接:http://www.tech-food.com/news/detail/n1282788.htm